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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04房自编贰单元
电话:13631331226
传真:
邮箱:gdzs12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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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大酒店7楼写字楼升级改造工程
来源:未知作者:admin日期:2024/02/26浏览:
招 标 公 告
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银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工程及有关服务提交投标登记资料。现将该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24年2月 26 日至2024年3月 1 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银河大酒店7楼写字楼升级改造工程;
2、招标限价: 3126494.05 元;
3、工期要求: 90 个日历天;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道, 银河大酒店7楼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 2月26日至2024年3月1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03房。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 3 月 19 日09:00:00时至09:30:00时 (北京时间)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 3 月19 日09:30:0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03房)
11、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zs2018.com/)等媒体上发布。
14、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03房
电 话:13631331226
网 址:http://www.zs2018.com/
联 系 人: 刘工
招标人:广州市银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银利街81号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20-37250754
招标单位:广州市银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6日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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